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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市场一部
联系人:张女士 女士 (市场顾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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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755-88988989-8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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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892381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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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已发行产品私募公司转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
已备案已发行产品私募公司转让/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
已发行产品的备案公司转让
已发行产品的备案公司收购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已备案发行私募公司转让
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转让
腾博市场顾问张女士了解到。被业内称为“史上*严”的私募募集新规即将于7月15日正式实施。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多数私募基金积极应对新规施行,已对业务流程进行了改进和调整。部分私募为了规避新规执行带来的影响,近期忙于备案发行新产品,市场上出现了私募产品扎堆发行情况。
根据私募排排网调查,各大私募都对此次的新规执行充满了期待,认为是对行业的一次良性洗牌,有利于今后私募行业的健康发展。绝大部分私募表示他们已提前做好了相关工作部署,能够在7月15日前顺利向新规过渡,因此新规的执行对今后募集工作的开展影响并不大。
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相关要求
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112号),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2、*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此类情形主要指*近三年从事资产管理相关业务,且管理资产年均规模1000万元以上。
3、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及时备案私募基金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新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登记满12个月且尚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2016年5月1日前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中国基金业协会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腾博国际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博国际)是一家以“育人尚德,志存高远;互依共存,奋发进取”为企业文化的专业商务服务机构,于2005 年8 月19 日在中国深圳成立,总部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卓越时代广场38楼3808,热线电话18923810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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